不使用環境管制物質切結書发表时间:2023-05-31 16:23 為有效管控有害物質含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,本公司(包括子公司及協力廠商)作為滬華五金電子(吳江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滬華)的供應商,所交付之產品(含:原材/輔材/包材/化材/零配件等)必須符合滬華《HSF綠色產品技術標準》要求(以下简称管制标准)并滿足以下要求,相關管制物質詳見《HS綠色產品技術標準》: 1.本公司如因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滬華要求,造成滬華的相關影響及損失均由本公司承當。 2.在滬華管制標準變更、新產品承認、產品材質變更及其它滬華要求的情況下,需提供通過ISO17025國際實驗室認可之實驗室(如SGS/CTI)之有效檢測報告。如本公司有指定實驗室,應出具指定實驗室之有效檢測報告,檢測報告有效期為一年。 3.在國際、客戶或滬華《HSF綠色產品技術標準》標準變更時,不需重新簽核本切結書,只需由滬華SQE將變更后的標準使用郵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供應商,各供應商需回覆郵件或簽回紙檔標準以作確認。 |